參考國際食品安全管理趨勢、風險評估及國內的相關需求後,衛生福利部於 2018年6月11日曾預告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,蒐集各方意見並調整後,於 2020年4月23日進行第二次預告。(附註1 第二次預告訂定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

目前衛生福利部公告,此標準將於2021年7月1日起實施。
 

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重點說明

一、整合10項衛生標準規範

將廢止「乳品類衛生標準」、「罐頭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冰類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嬰兒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冷凍食品類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飲料類微生物衛生標準」、「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」、「生熟食品和即食食品類衛生標準」、「液蛋衛生標準」,共計以上 10 項衛生標準,並將配合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之實施。

(附註2 預告廢止「乳品類衛生標準」等10項衛生標準
 

二、第二版標準草案修正處

1、新增「生鮮即食食品及生熟食混和即食食品類」有關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的限量規定,檢驗須為陰性。

2、調整微生物採樣計畫適用的食品類別,新增第七項「液蛋類」,包括殺菌及未殺菌的液蛋。

3、將衛福部2019年11月7日公布的「液蛋衛生標準」內容,整併於此標準草案中,包括應以蛋殼完整或是蛋殼受損但蛋殼膜仍完整,無外在污垢黏附,且無內容物洩漏的蛋作為液蛋原料。

4.第一版草案要求所有產品至少需要抽 n=5 的數量做確認,第二版草案中只有乳及乳製品類需要抽樣五件,保留嬰兒食品類需要抽樣十件。
 

以下提供法規修正之項目
第三項-生鮮即食食品及生熟食混和即食食品類
食品品項 微生物及其毒素、代謝產物 限量
3.1 生鮮即食水產品
3.2 混和生鮮即食水產品之生熟食混和即食食品
沙門氏菌
腸炎弧菌
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
陰性
100 MPN/g
陰性
3.3 生鮮即食蔬果
3.4 混和生鮮即食蔬果之生熟食混和即食食品
大腸桿菌
腸桿菌O157:H7⁸
沙門氏菌
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
10 MPN/g
陰性
陰性
陰性
3.5 供即食之未全熟蛋及含有未全熟蛋之即食食品 沙門氏菌 陰性

(附註2 第二次預告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說明
 

第七項-液蛋類
食品品項 微生物及其毒素、代謝產物 限量
7.1 殺菌液蛋(冷藏或冷凍) 沙門氏菌 陰性
7.2 未殺菌液蛋(冷藏或冷凍) 總生菌數 10⁶ CFU/g

(附註2 第二次預告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說明


衛福部表示經過此修正,仍將持續參考國內外相關科學研究資訊及最新管理規範,滾動修正我國有關管理規定,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。
 

參考資料

1.第二次預告訂定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

2.預告廢止「乳品類衛生標準」等10項衛生標準

3.第二次預告「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」草案說明